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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老师岗位职责

2010-05-04 09:51:00 来源: 互联网



  下面是生活老师岗位职责,有关生活老师岗位职责的详细内容如下:


  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教育学生文明守纪,积极进取,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。管理好学生的饮食起居,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配合校医和保安做好学生的保健、保安工作。
具体要求如下:

  1、早上6:20—晚上9:00生活老师在办公室值班,晚上9:00—9:25高一、高二生活老师、9:30—9:50高三生活老师下寝室指导,特别应该到重点寝室;第二天早上5:30开灯,6:20学生出寝室门。

  2、每晚10:30前必须检查寝室,做好记录。

  3、热爱关心每个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履行宿舍管理规定,严抓对学生的仪表常规、内务常规的落实。

  4、按作息时间督促学生按时起床、就寝、休息。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。

  5、每学期开学,指导学生学习《住校生纪律荣誉体系》及《宿舍纪律卫生评比细则》。学期结束要清理公物,平时发现学生有损坏公物现象要立即制止,责令赔偿。

  6、每日做好纪律卫生巡视,及时填写考核表并交德育处,做好星级寝室评比。

  7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做好学生的离校、留校、返校工作。

  8、配合学校开展卫生宣传工作,协助校医做好学生的医疗保健工作,平时要养成善于观察学生的健康情况,以慈母般的爱心体贴生病学生。对突发病症的学生要立即送医治疗,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班主任。

  9、对来访家长要热情,协助配合班主任作好家校联系工作,向家长汇报学生的生活状况,以取得最佳教育效果。

  10、管理好学生的生活用品,发现意外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。

  11、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加强学生安全意识。做好防火、防电等工作。禁止学生带火机、火柴、烧蚊香等,发现危险品要没收。平时多巡查,及时消除隐患,确保安全。

  12、禁止学生擅自使用电器设备,寝室内不得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电吹风、电夹板、充电器等用电设备,生活指导教师立即没收。

  13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,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和心理辅导工作,平时多与班主任联系。教育学生要宽严相济、以理服人。

  14、值班期间不得看书报等与值班无关的事,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;晚上值班期间宿舍不得留宿他人。

  15、生活指导教师不得私自将学生废品、废书卖掉,学期末将所有废品交由政教处处理。

  16、生活指导教师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宿舍内做饭,按照生活指导教师考评办法处理。

  17、轮到晚上休息的老师,晚上10:10离岗,第二天早上6:20到岗。

  18、如遇下午开会或学校有活动等其它事情,取消休息或调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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